小喇叭作文网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作文网 > 作文大全 > 导航

山地租用合同

发表时间:2025-03-11

山地租用合同(通用11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山地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山地租用合同 篇1

甲方(村):

乙方(投资方):

为发展村级经济,盘活原废弃石材厂用地,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将稻湾村石材厂租赁给乙方湖北诚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在甲方原废弃石材厂租赁地约10亩,临时建设湖北诚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具体面积按实际占地为准。

2、乙方每年付给甲方租地费每亩600元,第一次进场建设时预付三年租金 元,三年后,年租金每年2月16日前付给甲方。具体面积及租金按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3、乙方租地期暂定为六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地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甲方优先继续租给乙方使用,每亩租价另行协商,若乙方租期满,乙方不愿意继续租地,乙方可撤走建设物,也可协商转让给甲方。

4、乙方在租地期内,甲方必须提供乙方施工、经营的优良环境,甲方保证乙方施工顺利进行,甲方派一名村干部专门在施工现场协调关系,并保证不能影响乙方工期。

5、乙方必须按国家安全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建设临时厂房,安全必须严格管理,施工、经营生产安全由乙方负全责。

6、甲方负责协调电通、路通、水通,其建设费用由乙方负责(一个月时间完成电通、路通、水通)。

7、施工平场由乙方自行负责施工,甲方派员协助,周边村民协商由甲方负责,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安全生产,坚持维护施工顺利进行。场地平整后,临时建设用工优先甲方。

8、甲方必须提供临时用地国家规定正常所有手续证照。

9、乙方厂区整体施工完成后,进入正常生产作业时,如有外来人员及村民来厂区闹事或干扰正常生产,甲方应负责协调并解决。

10、本协议一式四份,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村):

乙方(投资方);

日期:

山地租用合同 篇2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高品质高质量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闽西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引进国外种苗生产技术,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租山地地点:

山地地名及四周。

二、承租山地面积

承租山地的面积为__________亩山地,面积以实际种植苗木面积为准。

三、承租期限

承租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如租赁时间到期(除政府征用外)应续签办理租赁合同。

四、承租金及支付办法

承租期为__________年,租金按__________元/亩/年在甲乙双方签订承租合同,并且甲方应把原有社区和村民承租合同复印件提供给乙方,同时以原承租合同时间为主,每年应向甲方支付租金________________元,年付一次,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五、承租用途

苗种培育和种植及发展其相关产业和配套设施大棚和用具办公房。

六、山地及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

甲方所出租的`山地必须权属清楚,无生态林,无纠纷,没有被用作抵押或被查封的商品用地,并复印有关权属证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即甲方租地原合同。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止,山地的使用权及苗木的所有权属乙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原则将山地出租给乙方经营,并经过村委会同意,保证乙方的承租程序合法。

2、因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导致纠纷、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除甲方向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外,还要增加违约金,为每年租金贰拾倍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必须确认山地为自己承租的山地,并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承租山地范围内部分山地无法种植的,乙方有权从应付甲方的山地租金中扣除无法种植的相应山地面积的承租金。

4、甲方应全面负责解决土地纠纷事宜并协调与当地的关系,否则,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现有的道路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发生故意毁路、拦路、设卡及收费等现象,否则,所有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6、必须协助乙方取得合法经营的相关手续。

7、维护乙方的承租经营权和生产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盗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坏乙方苗木或其他财产的行为。承租期内,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内种植林木和其他林农作物、开矿、取土、采石。如发生火灾、盗伐等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必须协助乙方和相关部门处理责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告知村民上山标明所属的无明显标记的坟地,否则,乙方不负担在耕作中意外损毁坟地的责任。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除缴纳承租金外,有权拒绝甲方摊派的各种费用。在承包期内,如上级有拨给苗木场及相关设施的补助款等归乙方所有,如国家规定苗木场补偿扶贫款归乙方所有。

2、自行决定苗木场树种及搭配种植经济作物、耕作方式、苗木的销售及产品处理方式及其他相关的经营管理活动。

3、在承租期内,可自行转包、转让、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收益归乙方所有。

4、由于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阻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或乙方已完成的工作被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恶意损毁、破坏,经协商处理不能解决,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合同自乙方向甲方发出《解除承租合同通知书》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退回乙方支付的土地承租金,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5、承租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承租方有权直接向已分配获得土地承租金的甲方追讨。如甲方拒付,承租方有权起诉甲方,或通过其它途径追回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承租期内,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内的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补助费归乙方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但应分给甲方30%补偿款。

2、合同附件或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名(盖章)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在乙方承租期内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与此山地有关的任何合同或协议均不能生效全部作废。

十、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在承租期内擅自收回土地,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费用、生产的资金、劳务费、承租金、服务费、苗木资产价值及相关费用等。同时全部退还所有款给乙方。

2、甲方在签订或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存在虚假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必须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即按第七第二条执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协商处理。

十二、双方代表如有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及长期使用。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书面文件。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途经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监证单位各执一份,望双方共同遵守。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名、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盖章):

签订时间:

山地租用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原则下,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并经过甲方全体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致通过和决定,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面积和方式

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 的 (面积)土地(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给乙方用于 。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

2、按时将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使用;

3、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土地租赁手续;

4、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与经营活动;

5、租赁期限届满之后,该土地甲方继续对外租赁的,乙方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需要续租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续租手续。

6、国家政策法律允许该土地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7、合同签订后不得反悔,不得擅自解除、中止和终止合同;

8、当国家需要征用该土地时,配合乙方办理领取相应补偿款手续。政府规定必须由甲方领取的,甲方领取后应全额交付给乙方;

9、因政策法律性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继续履行,乙方无法实现本合同目的的,甲方应将乙方预先支付的土地租金全额退回给乙方,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对于乙方为提高该土地生产能力的投入建设以及乙方在该土地上的附作物,如果甲方受益的,应当补偿给乙方。

10、帮助乙方理顺好与发包人以及周边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使用该土地不受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将土地租金交付甲方;

2、依法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3、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租赁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等一切补偿费;

6、租赁期满时要及时与甲方协商续签合同;

7、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代位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承包人的权利,并代位履行其义务。必要甲方配合乙方实现该权利和履行该义务时,甲方应该配合;

8、租赁期间有权与他人合伙、合作生产经营该土地;

9、租赁期间有权将该土地再转租他人,收益归乙方所有。

三、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按照单价 每亩(或平方米) / 元,按(月、季、年) 支付。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上述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租用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原则下,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并经过甲方全体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致通过和决定,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面积和方式

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 的 (面积)土地(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给乙方用于 。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

2、按时将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使用;

3、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土地租赁手续;

4、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与经营活动;

5、租赁期限届满之后,该土地甲方继续对外租赁的,乙方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需要续租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续租手续。

6、国家政策法律允许该土地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7、合同签订后不得反悔,不得擅自解除、中止和终止合同;

8、当国家需要征用该土地时,配合乙方办理领取相应补偿款手续。政府规定必须由甲方领取的,甲方领取后应全额交付给乙方;

9、因政策法律性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继续履行,乙方无法实现本合同目的的,甲方应将乙方预先支付的土地租金全额退回给乙方,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对于乙方为提高该土地生产能力的投入建设以及乙方在该土地上的附作物,如果甲方受益的,应当补偿给乙方。

10、帮助乙方理顺好与发包人以及周边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使用该土地不受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将土地租金交付甲方;

2、依法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3、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租赁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等一切补偿费;

6、租赁期满时要及时与甲方协商续签合同;

7、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代位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承包人的权利,并代位履行其义务。必要甲方配合乙方实现该权利和履行该义务时,甲方应该配合;

8、租赁期间有权与他人合伙、合作生产经营该土地;

9、租赁期间有权将该土地再转租他人,收益归乙方所有。

三、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按照单价 每亩(或平方米) / 元,按(月、季、年) 支付。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违约责任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建设征收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占用该土地的需要,并均不负违约责任。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所规定甲方义务第1项至第9项的,属于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照总租金的 %计算。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三)乙方租赁期间违约的,也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所交付的租金不退。

六、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签订后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先行协商解决。

(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乡、村组织进行调解。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时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而变更,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坏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自双方的民事继承事实发生之日起,甲乙双方的继承人应分别无条件接受本合同所规定的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被继承人对该地的继承问题另有表示的,按照另有表示办理。

(三)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一份。是否鉴证,不影响本合同效力。

(四)图纸、四至范围照片、四至范围视频资料、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是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备案: (签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签章) 年 月 日

山地租用合同 篇5

发包方(简称甲方)(户主):

承包方(简称乙方):XX县新境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主要用于景区建设和景观,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辖山地范围,界址:,面积共平方,合计亩。

二、租用期为50年,即从2010年11月11日起至2060年11月10止,共计50年。在租用期内,乙方以每亩每年按当年国家封山育林费支付给甲方,乙方在签订协议书之7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2月1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不得有任何事端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生产,如有山林权属争议、纠纷,由甲方负责调解处理。调解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纠纷造成乙方有经济损失的,一切都甲方负责,甲方帮助劝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坏林木,严禁在林区滥砍伐、烧山等。

四、自合同签订起即可行使使用权,可进入租用地做准备工作。

五、原有进入林区的大路,甲方必须负责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设卡收费,乙方需要新建林区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户的部分土地,甲方应给予支持,并保证帮助理顺解决。用到的山林补偿费按签订补偿方案补偿(补偿方案参考<九狮峰景区开发>)。

六、在租用期内,乙方家庭或成员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继承权本协议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七、其它约定事项:

八、甲乙方双方都履行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纠纷发生,可申请林业主管部门调解或者行政村和乡政府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表):

见证人:土地租用协议书租用潜水船合同虚拟主机租用合同

年月日

山地租用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一、为搞活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土地山林租赁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共同遵守。

二、 承租经营土地山林地点: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新回龙镇立溪村。 承租经营面积和经营方式:承租经营面积共约 万亩,以当地林业部门提供的地界图(红线图)为准,其中包含地界内的山林、竹木、河流、山塘、水库、道路、景观等,由乙方承租并以自主经营方式进行开发经营。

三、 承租方(乙方)经营规定范围:以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种养植为主题的项目开发经承租金及承租金支付方式:每亩每年 元;合同签订并生效三日内五十年承租金,共承租经营年期:共五十年,自二零一二年 月 日起至二零六二年 月 日止;合营。 计 万元,由乙方一次性结清给甲方。 同期满,甲方收回乙方承租经营权,场内不动产乙方无偿移交给甲方;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有优先权,承租费标准按当时市场情况甲乙双方再行商定;乙方承租期内可以转让承租经营权。

四、 甲方和乙方主要责任和义务:

甲方:

1、 提供地界图(红线图)、林权证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测定的面积数据以及有80%以上村民签字同意出租经营该土地山林证明文书,并按要求办理完善政府备案报批手续。

2、 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因项目开发和经营管理需要动土或砍伐部分山林竹木新建房屋、道路和相关设施等申请要求,应给予支持,并负责向上级办理报批手续;有关部门收取的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山林竹木由甲方砍伐,并归甲方所有。

3、 甲方保证乙方拥有自主开发经营权,所有开发经营活动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和合同规定要求,甲方不得干涉阻挠;甲方应着力保持生态、水土和植被原貌,对恶性破坏行为以及干扰乙方正常开发和经营活动的人和事应坚决予以制止,并妥善处理。

乙方:

1、 乙方保证从事以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种养植为主题的项目开发经营;不破坏生态、不从事污染生态环境经营活动,项目开发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根据项目发展需要适当安排当地村民就业。

3、 乙方以独立承包经营方式进行自主经营,期间所有投资、收益和盈亏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东源县新回龙镇立溪村民委员会 乙方(签章):中国华宇广东分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山地租用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为搞活经济,充分利用和发挥本地优势资源,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农民收放,带领农民致富,现就的名曰的山地租赁事宜,业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同意一致达成:并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共赢发展的原则,决定由乙方租用甲方上述山地作为开发茶场,种植茶叶用地。在此,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力,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如下条约:

一、地点及面积

租赁的林地位于蝶山区夏郢镇镇安村 6林班小班(小地名叫 ),总面积亩,分别为梁雅铭 亩,梁雅民 亩,梁介定 的万分之一地形图(图幅名称: ,图幅编号:实地勾绘的红线范围内为准(详见附图)。其测算方法为:用万分之一地形图勾绘的界线按水平面面积求算。

二、租期及租金

1、乙方租用甲方的该山地亩,租期从 年 月 日止,共租期限为三十年。

2、乙方租用甲方的该山地租金每年陆拾元(¥60元)计,且每五年每亩按百分之十的价格提增计算,即从租用第六年起计算,第六至第十年则按每亩六十六 (¥66) 元计,其余的依此类推计,直至租用三十年期满止。

三、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租用甲方的该山地,必须按照先付租金后经营使用的原则执行,具体为一次性先付清1年的总面积租金,以后相同,进行每一年一次性先付,直至租用期满。

2、乙方交付甲方租金第一次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同时交付,以后在每年的第一年公历1月10日前付清租金,拖欠交付时间不能超过2个月。

3、乙方租用该山地使用期间,可以根据自己现定的经营项目需要,在租赁范围内,建造办公楼,员工宿舍,修整道路以及安装水电设施,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乙方租用该山地,如因修路使用到其他的林地、旱地、水田的,乙方理应尊重甲方进行协商,甲方予以配合支持乙方,乙方要按双方商定及有关政策标准给与合理的补偿。

5、乙方租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水灾、病虫害、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而无法经营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合同。

6、乙方在租用该山地期间,如发生土地权属纠纷争议,影响乙方经营使用时乙方有权拒付租金,甲方必须自行理顺解决,待确定地界权属后方可即交付;

7、乙方租用甲方的该山地经营所产生的正、负效益,即自负盈亏,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一切债权债务及其他所有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8、乙方合法经营上述林地所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9、乙方在租用期间生产经营,必须重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防盗等方面的措施,如有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的责任与权力

1、甲方的租金乙方必须按期按时交付,如乙方拖欠时间2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与乙方和谐相处,相濡以沫,密切与乙方经营上述林地有关的一切事物关系,使乙方的经营得以顺利开展。

3、甲方义务自觉维护乙方的财产安全,不得破坏乙方经营的所有设施。

4、如果发生盗伐和山火,甲方有义务组织人员扑救,尽力协助乙方处理工作保护乙方的财产安全。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若拖欠甲方租金超过两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另外,乙方要赔偿人民币一万元给甲方作为复垦费。

2、甲方(包括个别组员),在甲方承租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租金提价和聚众闹事,以及借故终止合同等一切人为的阻挠行为,如有,乙方则按照实际轻重情况,有权向甲方索赔或拒付全部租金。

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把该山地另转租给他方使用(指本合同生效时),如有发生,此转租无效,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由此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如因政府行为的征地需要,双方均不属违约。

六、纠纷处理

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时,由当地政府负责协调解决,调解宣告失败时,双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

七、其他特别约定

1、如果在合同期间出现政府合法征地时,地上属乙方投入的附属物及青苗费(乙方种植的)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2、乙方经营使用期间需要转让时,甲方可配合过户,乙方负责甲方劳务手续费(双方当面议定),但前提必须是不变更该山地的用途性质,否则,不得转让,且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3、乙方在甲方的该山地租用期间,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种植茶叶和开发茶场)需要,搭建各种与该项目有关的建筑和植树、修道等设施,但不得大肆推泥挖土,大幅度变更原貌,目的是防止破坏植被、水土流失,如有发生,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乙方租用甲方的该山地,不能作为其他非农业性质的商业或工业等用地,若有出现类此情形,视为违约,租赁合同无效。

5、甲方的山地,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以此地块所有权属作为抵押及转卖。

6、在同等待遇条件下,乙方应优先招收安排甲方组上的人员劳动就业,根据乙方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尽量满足甲方组织劳动就业。

7、本合同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违约中止时,在该山地,乙方所有投入的各种财产权属归乙方,经营期内自行处理,若不处理的,视为放弃,属甲方所有,且不作任何价值抵偿,另外,如有残垣断壁,垃圾碍物等,乙方必须清理干净,无条件将该山地完整归还甲方。

8、本合同经司法公正(公正费用由乙方负责),并留底保存。

八、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

①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经双方实地勾绘的租赁林地山界图

②村民小组集体决议及户主签名册。

九、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村委壹份、司法机关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镇安村委会(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司法机关(盖章)

时间:

山地租用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充分协商,现就乙方租赁甲方猪场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概况:

甲方将位于 村的 猪场租赁给乙方,租赁范围为甲方猪场现有的固定资产(含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和现存的一切设施设备及其他一切定着物,上列资产由甲方列具清单(详见附表1)后双方签字认可,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内如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革或不可抗因素,导致猪场未能正常经营,则猪场租金双方另行协商。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续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乙方租赁甲方猪场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另乙方接收甲方猪场低耗物品、饲料及生猪等折价人民币: 元整(¥:元)(详见附表2),合计人民币: 元整(¥: 元)。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星期内乙方第一次一次性支付甲

方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赁费用的90%及猪场低耗物品、饲料及生猪等的折价人民币: 元整,合计支付元)。以后按相同租赁标准每 年支付租金一次。第一次所留10%的租金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之内付清。合同期满,若有续租,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四、双方责任:

1.乙方在合同约定的经营期限内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承租前甲方是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清偿,与乙方无关。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生产安全责任、疫病防控等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租赁甲方猪场后的所有开支(含员工工资、生产生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甲方需移交全部猪场给乙方。

五、其它约定:

1、乙方承租后实行自主生产和管理,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在租赁期内,猪场内的经营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3、承租期内的猪场周边外部环境、排污等与群众的一切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协调、处理,与乙方无关。

4、在乙方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租。

5、在乙方租赁期内,若甲方需进入猪场,应征求乙方同意且不能影响正常生产,并按乙方规定的消毒程序进出。

6、租赁期内一切国家政策和申请项目资金、项目补贴等全部归乙方(乙方所需有关材料甲方应积极配合支持),甲方不得干涉和另行申请(如甲方有特殊关

系能申请到有关扶持资金,也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再做商议)。

7、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拥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经营权,并承诺其员工及猪场周边的村民将不会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否则,造成的一切影响均由甲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均应向守约方支付猪场总租金 20 % 的违约金。

七、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充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甲乙双方均应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猪场租赁合同书》双方签字页)

甲方:

代表人:

乙方: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年月日

山地租用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为搞活经济,充分利用和发挥本地优势资源,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农民收放,带领农民致富,现就的名曰的山地租赁事宜,业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同意一致达成:并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共赢发展的原则,决定由乙方租用甲方上述山地作为开发茶场,种植茶叶用地。在此,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力,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如下条约:

一、地点及面积

租赁的林地位于蝶山区夏郢镇镇安村 6林班小班(小地名叫 ),总面积亩,分别为梁雅铭 亩,梁雅民 亩,梁介定 的万分之一地形图(图幅名称: ,图幅编号:实地勾绘的红线范围内为准(详见附图)。其测算方法为:用万分之一地形图勾绘的界线按水平面面积求算。

二、租期及租金

1、乙方租用甲方的该山地亩,租期从 年月日止,共租期限为三十年。

2、乙方租用甲方的该山地租金每年陆拾元(¥60元)计,且每五年每亩按百分之十的价格提增计算,即从租用第六年起计算,第六至第十年则按

每亩六十六 (¥66) 元计,其余的依此类推计,直至租用三十年期满止。

三、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租用甲方的该山地,必须按照先付租金后经营使用的原则执行,具体为一次性先付清1年的总面积租金,以后相同,进行每一年一次性先付,直至租用期满。

2、乙方交付甲方租金第一次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同时交付,以后在每年的第一年公历1月10日前付清租金,拖欠交付时间不能超过2个月。

3、乙方租用该山地使用期间,可以根据自己现定的经营项目需要,在租赁范围内,建造办公楼,员工宿舍,修整道路以及安装水电设施,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乙方租用该山地,如因修路使用到其他的林地、旱地、水田的,乙方理应尊重甲方进行协商,甲方予以配合支持乙方,乙方要按双方商定及有关政策标准给与合理的补偿。

5、乙方租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水灾、病虫害、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而无法经营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合同。

6、乙方在租用该山地期间,如发生土地权属纠纷争议,影响乙方经营使用时乙方有权拒付租金,甲方必须自行理顺解决,待确定地界权属后方可即交付;

7、乙方租用甲方的`该山地经营所产生的正、负效益,即自负盈亏,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一切债权债务及其他所有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8、乙方合法经营上述林地所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9、乙方在租用期间生产经营,必须重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防盗等方面的措施,如有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的责任与权力

1、甲方的租金乙方必须按期按时交付,如乙方拖欠时间2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与乙方和谐相处,相濡以沫,密切与乙方经营上述林地有关的一切事物关系,使乙方的经营得以顺利开展。

3、甲方义务自觉维护乙方的财产安全,不得破坏乙方经营的所有设施。

4、如果发生盗伐和山火,甲方有义务组织人员扑救,尽力协助乙方处理工作保护乙方的财产安全。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若拖欠甲方租金超过两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另外,乙方要赔偿人民币一万元给甲方作为复垦费。

2、甲方(包括个别组员),在甲方承租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租金提价和聚众闹事,以及借故终止合同等一切人为的阻挠行为,如有,乙方则按照实际轻重情况,有权向甲方索赔或拒付全部租金。

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把该山地另转租给他方使用(指本合同生效时),如有发生,此转租无效,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由此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如因政府行为的征地需要,双方均不属违约。

六、纠纷处理

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时,由当地政府负责协调解决,调解宣告失败时,双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

七、其他特别约定

1、如果在合同期间出现政府合法征地时,地上属乙方投入的附属物及青苗费(乙方种植的)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2、乙方经营使用期间需要转让时,甲方可配合过户,乙方负责甲方劳务手续费(双方当面议定),但前提必须是不变更该山地的用途性质,否则,不得转让,且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3、乙方在甲方的该山地租用期间,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种植茶叶和开发茶场)需要,搭建各种与该项目有关的建筑和植树、修道等设施,但不得大肆推泥挖土,大幅度变更原貌,目的是防止破坏植被、水土流失,如有发生,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乙方租用甲方的该山地,不能作为其他非农业性质的商业或工业等用地,若有出现类此情形,视为违约,租赁合同无效。

5、甲方的山地,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以此地块所有权属作为抵押及转卖。

6、在同等待遇条件下,乙方应优先招收安排甲方组上的人员劳动就业,根据乙方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尽量满足甲方组织劳动就业。

7、本合同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违约中止时,在该山地,乙方所有投入的各种财产权属归乙方,经营期内自行处理,若不处理的,视为放弃,属甲方所有,且不作任何价值抵偿,另外,如有残垣断壁,垃圾碍物等,乙方必须清理干净,无条件将该山地完整归还甲方。

8、本合同经司法公正(公正费用由乙方负责),并留底保存。

八、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①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经双方实地勾绘的租赁林地山界图,②村民小组集体决议及户主签名册。

九、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村委壹份、司法机关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镇安村委会(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司法机关(盖章) 年 月日 时间:

山地租用合同 篇10

甲方(村):

乙方(投资方):

为发展村级经济,盘活原废弃石材厂用地,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将稻湾村石材厂租赁给乙方湖北诚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在甲方原废弃石材厂租赁地约10亩,临时建设湖北诚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具体面积按实际占地为准。

2、乙方每年付给甲方租地费每亩600元,第一次进场建设时预付三年租金 元,三年后,年租金每年2月16日前付给甲方。具体面积及租金按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3、乙方租地期暂定为六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地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甲方优先继续租给乙方使用,每亩租价另行协商,若乙方租期满,乙方不愿意继续租地,乙方可撤走建设物,也可协商转让给甲方。

4、乙方在租地期内,甲方必须提供乙方施工、经营的优良环境,甲方保证乙方施工顺利进行,甲方派一名村干部专门在施工现场协调关系,并保证不能影响乙方工期。

5、乙方必须按国家安全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建设临时厂房,安全必须严格管理,施工、经营生产安全由乙方负全责。

6、甲方负责协调电通、路通、水通,其建设费用由乙方负责(一个月时间完成电通、路通、水通)。

7、施工平场由乙方自行负责施工,甲方派员协助,周边村民协商由甲方负责,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安全生产,坚持维护施工顺利进行。场地平整后,临时建设用工优先甲方。

8、甲方必须提供临时用地国家规定正常所有手续证照。

9、乙方厂区整体施工完成后,进入正常生产作业时,如有外来人员及村民来厂区闹事或干扰正常生产,甲方应负责协调并解决。

10、本协议一式四份,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村):

乙方(投资方);

村民代表:

年 月 日

山地租用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原则下,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并经过甲方全体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致通过和决定,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面积和方式

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 的 (面积)土地(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给乙方用于 。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

2、按时将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使用;

3、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土地租赁手续;

4、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与经营活动;

5、租赁期限届满之后,该土地甲方继续对外租赁的,乙方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需要续租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续租手续。

6、国家政策法律允许该土地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7、合同签订后不得反悔,不得擅自解除、中止和终止合同;

8、当国家需要征用该土地时,配合乙方办理领取相应补偿款手续。政府规定必须由甲方领取的,甲方领取后应全额交付给乙方;

9、因政策法律性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继续履行,乙方无法实现本合同目的的,甲方应将乙方预先支付的土地租金全额退回给乙方,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对于乙方为提高该土地生产能力的投入建设以及乙方在该土地上的附作物,如果甲方受益的,应当补偿给乙方。

10、帮助乙方理顺好与发包人以及周边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使用该土地不受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将土地租金交付甲方;

2、依法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3、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租赁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等一切补偿费;

6、租赁期满时要及时与甲方协商续签合同;

7、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代位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承包人的权利,并代位履行其义务。必要甲方配合乙方实现该权利和履行该义务时,甲方应该配合;

8、租赁期间有权与他人合伙、合作生产经营该土地;

9、租赁期间有权将该土地再转租他人,收益归乙方所有。

三、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按照单价 每亩(或平方米) / 元,按(月、季、年) 支付。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上述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欲了解山地租用合同网的更多内容,可以访问:山地租用合同